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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5月1日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将正式施行,同步配套各地休闲垂钓管理办法,构建起更为严格的渔业资源保护制度体系 。此次新规明确区分个人休闲垂钓与商业捕捞作业,取消休闲垂钓许可要求的同时,划定了5条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,违规者将面临没收渔具、高额罚款等处罚,最高罚款金额达5万元,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。广大钓鱼爱好者需主动学习新规要求,做到合法合规垂钓,共同守护渔业生态平衡。 红线一:禁渔区、禁渔期违规垂钓 新规明确扩大禁渔区范围,长江、黄河等重点流域核心保护区、水生生物产卵场、珍稀物种活动区等为全年禁钓区;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、桥梁周边、输电线下等区域也被纳入禁钓范畴,违规垂钓将面临渔业部门与环保部门的叠加处罚。全国统一禁渔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,南海等海域还设有伏季休渔期,期间休闲垂钓受到严格限制,部分区域完全禁止。目前,多地禁钓区已配备AI摄像头、无人机等智能监管设备,违规行为将被自动抓拍,执法力度显著加强。违反本条规定,将没收渔获物、违法所得和渔具,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罚款上限可达20万元 。 红线二:钓具配置超标 新规确立“一人一杆一线两钩”的全国统一标准,即每人仅限使用一根鱼竿、一根渔线,鱼钩钩尖总数不得超过2个,三钩及以上钓具直接禁用。部分地区进一步细化要求,四川、重庆等地明确鱼钩钩宽不得超过2厘米,超出则认定为“锚鱼”工具予以禁用。同时,探鱼仪、水下摄像头、无人机打窝、可视锚鱼器等辅助设备被全面禁止,使用船艇、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也属违规行为 。违规使用超标钓具或禁用设备,将被没收相关器具及渔获,并处以相应罚款,最高可达5万元 。 红线三:使用违规饵料 为保护水体生态与渔业资源,新规明确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窝料、添加剂,以及泥鳅、鱼虾等活体水生生物饵料,此类饵料易造成水体污染或过度诱捕鱼类。合规饵料包括谷物类窝料、符合环保标准的商品饵及路亚拟饵等,钓友需严格遵守饵料使用规范。使用禁用饵料垂钓,将面临没收渔获、饵料及1000元以上罚款,情节严重的按非法捕捞处理。 红线四:渔获处置违规 新规对渔获的数量、规格及用途作出明确限制,多地规定单日休闲垂钓渔获量不得超过2.5-5千克,鲫鱼、鲤鱼等常见鱼种体长不足15厘米的必须当场放生,怀卵雌鱼鼓励优先放生。钓获中华鲟、胭脂鱼等保护物种需立即无条件放生,伤害或带走将面临刑事处罚;而鳄雀鳝等外来入侵物种则严禁放生,需交由农业农村部门处理。同时,休闲垂钓渔获仅限个人食用,禁止买卖获利或通过直播等方式牟利,否则按非法捕捞论处。 红线五:危险区域垂钓 在桥梁、输电线下、水利枢纽周边、航道等危险区域垂钓,既危害自身安全,也可能影响公共设施运行和公共安全,已被新规明确禁止。武汉市还将桥梁垂钓单独列为禁止行为,拒不改正的将面临双重处罚 。此类违规行为一经发现,执法人员将首先予以劝离,拒不配合者将依法处以罚款。 此次新规的核心是“放管结合”,在简化休闲垂钓准入流程的同时,通过严格监管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。钓友出行前,可通过12316农业农村服务热线或当地农业农村局官网查询禁钓区域、时段及本地特殊规定,避免违规。合法合规垂钓既是对法律的遵守,也是对渔业生态的保护,唯有共同坚守底线,才能实现“年年有鱼可钓”的长期愿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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