钓友网 门户 钓鱼资讯

700万钓鱼主播疑“泥鳅钓”被抓包,删视频沉默应对,能不了了之吗?

2026-5-25 10:10 34 0
简介
近期,在钓鱼圈拥有700万粉丝的某知名女性钓鱼主播“格某”,遭到网友质疑使用活泥鳅钓鱼。原因是前不久她本人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一段路亚钓鱼视频中,不断中鱼,上钩的都是米级翘嘴鱼,可谓是运气爆棚。在野钓的情 ...
近期,在钓鱼圈拥有700万粉丝的某知名女性钓鱼主播“格某”,遭到网友质疑使用活泥鳅钓鱼。

原因是前不久她本人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一段路亚钓鱼视频中,不断中鱼,上钩的都是米级翘嘴鱼,可谓是运气爆棚。

在野钓的情况下,能接二连三钓中“米翘”,那还真得有两下子,要不是技术大牛,要不就是资源太好了。

坐拥700万粉丝的大V,想必技术还是有的。

视频中,这位女钓鱼博主自称用了一个5克的亮片(一种钓鱼拟饵),然而眼尖的网友却发现了端倪:在视频的左下角,有一个小小的、扭动的黑色物体,形状、大小、姿态,分明就是一条活泥鳅!

有人手快,赶忙截了一张图。

从截图中可以明显看出来,一枚鱼钩上面挂了一条“泥鳅”,这条泥鳅似乎还在挣扎,尾巴是向上卷着的。

而另一张截图,也能清楚地看到一条泥鳅的影子。

还有网友录屏保存了中鱼的视频,从中可以很清晰地看到,在一条“米翘”上钩的同时,屏幕中突然蹦出一条泥鳅,在大鱼身旁晃动了几下。

这下好了,有图片和视频为证,恐怕是谁都说不清楚。

被网友抓包之后,这位钓鱼博主选择快速删除视频,并关闭了评论区。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,相关图片还是流了出来。

网友们反应强烈,清一色的声讨和质疑声。

没想到,几百万粉丝的大网红,竟然使用这种钓法?

也许,部分网友感觉有点奇怪,为啥用活泥鳅钓鱼,大家的反应这么强烈?

这里先给小白普及一个概念:泥鳅钓鱼是一种活饵钓法,会对一片水域中的掠食性鱼类构成威胁。垂钓者往往使用活泥鳅打窝,吸引翘嘴、鱤鱼等掠食鱼类聚集,这样一钓一个准。

这也解释了为何这位钓鱼博主能接连钓中“米翘”,要知道大部分钓友估计钓十几年鱼,可能也钓不到这样的渔获。

网络上流传有这样一种说法:泥鳅钓鱼,3天可钓光一个水库。虽然听起来可能略显夸张,但反映出这种垂钓方式确实对渔业资源具有破坏性。

因此,泥鳅钓鱼在多地已经被明令禁止。比如四川、重庆等地,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明确了泥鳅等鱼虾类活饵,不能用作钓饵。

后来,全国多个地方跟进,明确禁止了“泥鳅钓鱼”这种钓法。比如湖南、湖北等地,在发布的垂钓管理规范当中均明确指出:天然水域禁止使用有毒有害饵料、鱼虾类活饵、活体水生生物(泥鳅、鱼虾等)作为钓饵或窝料。

规定出来后,还置若罔闻的一些人已经收到了罚单。

2022年12月份,重庆綦江区3名男子使用“泥鳅”钓获翘嘴红鲌、南方大口鲶共6尾,重量4公斤,3人被抓后除了没收渔获物、钓具,还被罚了27000元。

早在多年前,“泥鳅钓”的违法成本都已经这么高了!那么,今天如果还有哪一位钓友说自己不知道泥鳅钓鱼违法违规的事实,那他肯定是一位新手小白。

我相信有700万粉丝的钓鱼博主,更应该清楚以上事实。

但令人遗憾的是,事情出来之后,这名钓鱼博主除了保持沉默之外,并没有出面解释网友们的质疑。

难道选择沉默就不了了之了吗?这两天,网络上关于这件事的讨论热度不小,但当事人始终没有出面回应。

我在想,广大网友之所以对这件事抓住不放,还是源于对生态保护的“零容忍”态度,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规之上。

之前由于相关法规不完善,被一些“泥鳅钓鱼者”钻了空子,借着垂钓的名义大肆捕捞。现在这种路子已经被堵死了,为何还有人选择以身试法,主要还是眼馋这里面的“利益”。

这些掠食鱼类的售价往往都不低,一斤翘嘴鱼按体格大小,可以卖50-200元甚至更高,一天钓10斤最高就可牟利2000元左右。因为如此,有些捕捞者常打着钓鱼的旗号使用此类钓法,最后的结果是广大钓友背锅。

作为一名钓鱼网红,拥有如此大的粉丝量,还要使用这种违规钓法,其示范效应会带来很多不良的后果。

而且,在今年4月份,有长沙网友在当地一处市场拍到了这位钓鱼网红在街头摆摊,公开售卖垂钓渔获,面前摆着两条“米翘”。

这和近期发生的“泥鳅钓鱼”事件有没有关联,咱不去妄加揣测,也不想去无端指责某一个人,大家其实想要的是事情的真相。

如果你是在黑坑或者私人承包的钓场钓到的鱼,出来解释清楚大家可能也会接受。如果你真的一时糊涂犯了错,出来道歉并接受相关处罚,这也是给广大钓友们的一个交代。
收藏 邀请

鲜花

握手

雷人

路过

鸡蛋
此篇文章已有0人参与评论

请发表评论

全部评论

精彩阅读

推荐资讯

广告位

联系我们
180-2886-2882

客服QQ:9519990

服务时间:周一到周日8:00-23:30

关注我们

Powered by www.4ma.cn 钓友分享钓鱼地方网站!2025/12/31  © 2001-2026 钓鱼网 Inc.   中国钓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